商业儒学的生意观
日期:04-03
刘高升
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
摘要商业儒学从价值创造和文明对话入手,探索儒学与商业会通的“生意观”,开拓根于传统、面向现代的儒学新论域,以促进“修养型”商业文明建设,培育有仁能、有创义、有礼养的生存、生活、生命、生态多维一体、生生共荣的“大生意”。
Confucianism in Business: The Cosmic Meaning of Entrepreneurship
LIU Gaosheng
Institute for Advanced Humanistic Studies, Peking University
LIU Gaosheng
Institute for Advanced Humanistic Studies, Peking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Confucian understanding of value creation in business, together with the tradition’s approach to dialogue among civilisations, offers us the chance to build a new business civilisation based on individual self-cultivation and mutual enrichment. This ‘expanded’ understanding of business activity will unleash creative energy and resources to tackle problems from social justice to ecology and beyond.
The Confucian understanding of value creation in business, together with the tradition’s approach to dialogue among civilisations, offers us the chance to build a new business civilisation based on individual self-cultivation and mutual enrichment. This ‘expanded’ understanding of business activity will unleash creative energy and resources to tackle problems from social justice to ecology and beyond.
一、 商业儒学何以可能?
在儒家传统现代转换的背景下,当代儒学界产生出理论争鸣的学术丛林,诸如“精神人文主义”、“心性儒学”、“政治儒学”、“生活儒学”、“社会儒学”、“企业儒学”、“新仁学”等论域不断涌现,多维探索儒学在现代社会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商业作为当今最有影响力的驱动力量,是儒学与现代社会接榫的主要场域。笔者在总结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 2013 年以来的“儒商论域”等思想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反思儒商思潮与儒学丛林现象,探寻儒家商业伦理与现代商业文明的会通理路,于 2018 年在世界哲学大会上正式提出“商业儒学(Business Confucianism)”,获得了学界同仁的良好反响,故期待以商业儒学为媒展开广泛的学术对话。
何谓“商业儒学”?概而言之,是以商业经济为存在和发展的场域的现代儒学形态,是探索儒学如何促进商业经济和商业文明持续健康发展的理论构建。其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商业经济中的个体、群体和整体如何“居仁由义”,进行“价值创造”,以正大光明地在商业实践与社会生活中安身立命和进德修业,从而实现正身、齐家、治商、厚生、益天下的“商以成仁”的“大生意”。
商业儒学的出场具备学理与现实的双重依据。在学理层面,儒学的普世性、开放性与创造性的特质使得商业儒学成为可能。儒学以“仁义礼”为代表的精神内核是面向全人类的普世价值。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德国汉学家罗哲海、瑞士籍伦理学家孔汉思都高度认可儒学的跨文化普遍意义,并主张以儒家核心精神作为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儒学的开放性和创造性体现在其不断地与时俱进,和不同的交流对象进行文明对话,并学习融摄,从而创新发展。而“儒”与“商”的对话,伴随着儒学发展的各个阶段,从先秦的义利之辨到宋明的经世思想,再到近三十年来的儒商思潮,儒家商业思想体系一直在不断丰富和发展。因此,基于儒学的千年积累,整合商业的实践及理论,商业儒学就具备了可靠的学理依据。
然而,商业儒学不是对儒家传统的“照着讲”,而是“接着讲”和面对现实的“对着讲”。在现实层面,既有时间轴上的先秦儒商、明清“儒贾”、近代“儒商”和现代企业家群体对儒家文化认同的现象,也有空间轴上,具有文化同根性的东南亚儒家商业圈整体崛起的现实背景。通观古今,人类的商业文明经历了从原始和农业社会的前商业文明,工业社会的旧商业文明,正式步入知识社会的“新商业文明”时代。今天,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极大弱化了地理空间,使人类越来越深度卷入商业社会生活。与商业经济高速发展伴随而来的是各种危机,如商战危机、生态危机、健康危机、伦理危机。商业的繁荣与危机为儒学“对着讲”提供了反思的标的,也为儒学参与新商业文明建设开启了对话之门。因之,商业儒学顺势乘理,正式登场。
何谓“商业儒学”?概而言之,是以商业经济为存在和发展的场域的现代儒学形态,是探索儒学如何促进商业经济和商业文明持续健康发展的理论构建。其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商业经济中的个体、群体和整体如何“居仁由义”,进行“价值创造”,以正大光明地在商业实践与社会生活中安身立命和进德修业,从而实现正身、齐家、治商、厚生、益天下的“商以成仁”的“大生意”。
商业儒学的出场具备学理与现实的双重依据。在学理层面,儒学的普世性、开放性与创造性的特质使得商业儒学成为可能。儒学以“仁义礼”为代表的精神内核是面向全人类的普世价值。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德国汉学家罗哲海、瑞士籍伦理学家孔汉思都高度认可儒学的跨文化普遍意义,并主张以儒家核心精神作为全球伦理的基本原则。儒学的开放性和创造性体现在其不断地与时俱进,和不同的交流对象进行文明对话,并学习融摄,从而创新发展。而“儒”与“商”的对话,伴随着儒学发展的各个阶段,从先秦的义利之辨到宋明的经世思想,再到近三十年来的儒商思潮,儒家商业思想体系一直在不断丰富和发展。因此,基于儒学的千年积累,整合商业的实践及理论,商业儒学就具备了可靠的学理依据。
然而,商业儒学不是对儒家传统的“照着讲”,而是“接着讲”和面对现实的“对着讲”。在现实层面,既有时间轴上的先秦儒商、明清“儒贾”、近代“儒商”和现代企业家群体对儒家文化认同的现象,也有空间轴上,具有文化同根性的东南亚儒家商业圈整体崛起的现实背景。通观古今,人类的商业文明经历了从原始和农业社会的前商业文明,工业社会的旧商业文明,正式步入知识社会的“新商业文明”时代。今天,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极大弱化了地理空间,使人类越来越深度卷入商业社会生活。与商业经济高速发展伴随而来的是各种危机,如商战危机、生态危机、健康危机、伦理危机。商业的繁荣与危机为儒学“对着讲”提供了反思的标的,也为儒学参与新商业文明建设开启了对话之门。因之,商业儒学顺势乘理,正式登场。
二、 儒学的生意观与“生意者”假设
“生”与“生意”是体现儒家伦理核心精神的微言大义。梁漱溟赞叹“生”为儒家最重要的观念。儒家伦理在根本上可以说是关于“生”的伦理。“生”字在甲骨文中为禾出土上之状,其意指万物滋生、草木初长。儒家认为,天以生为道,自然万物都有其“生意”。《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乾之“元亨利贞”就是对“生意”的阐发。朱熹认为,元即是生意,亨是生意之长,利是生意之遂,贞是生意之成。“生意”二字较早见于《世说新语》中的“槐树婆姿,无复生意”,在南北朝至唐代尤其在杜甫的诗歌中,多用其描述草木“生机”。在宋代理学家的开拓下,“生意”一词由物而及理,从自然而入伦理,而后又由理而及事,从伦理而入生活,形成了所谓“生意观”。
儒家观“生意”的传统源自孔孟荀,孔子的“逝者如斯”、“吾与点也”,孟子的“观水之澜”,荀子的“群生皆得其命”,《易》之“观我生”、“观其生”,以及《中庸》的“中和位育”,皆是生意之观。宋儒继承了孔孟荀的功夫精神,周敦颐“不除窗草观生意”,程颢则“爱养盆鱼识化机”,程颐感叹:“万物生意最可观”。二程弟子谢良佐以“生意”训“仁”,将周敦颐的“生,仁也”,和程颐的“生之性便是仁也”,一并开发出来。朱熹进一步发扬其“仁即生意”的观念,在后世儒学传统中代有传承。明代心学代表王阳明和湛若水也重视“生意观”,阳明以植树为喻,认为“致良知”就是“培其根本之生意”;湛若水则认为“良心”乃生意种子。在宋明儒学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双重影响下,“生意”和“做生意”由理而入俗,代指商业活动,类比买卖兴隆与草木生意盎然,财源滚滚如天地生机勃勃。于是在宋元明文学的《京本通俗小说》、《今古奇观》和《醒世恒言》等作品中“生意”和“做生意”被广泛使用,引申为经商。由此,儒学之“生意”演化出商业之“生意”。
儒学“生意观”之“生”渗透在不同维度的“意义世界”之中:天地和谐之“生态”的意义,创化繁衍的“生命”的意义,维持存有的“生存”的意义,经济日用的“生活”的意义,吐故纳新的“生长”的意义,以物生物的“生产”的意义等等,故而,“生意”也是诸种“生生”的“意义”。如果说从儒学的“生意”到商业的“生意”算是一种意义“坎陷”,那么商业的“生意”到儒学的“生意”则是一种意义“允升”。两种“生意”的“能指”相同,而“所指”迥异,从在理上是“曲通”,在事上却也可“直达”。正如阳明所言,“虽终日做买卖,不害其为圣贤”。
值得注意的是,儒家的“生意观”还暗含着“生意者”的人性假设。孟子的“仁者人也”在宋明的“仁即生意”的理学视野中成为人之所以为人的判断。朱子说:“‘仁’字有生意,是言人之生道也。”指出人的本质乃生生不息之道。仁作为生道,有层层的生意,可维护保障生存,可饶益滋润生活,可扩充涵养生命,可持续进化生态。故而,人以生意为本,生意日滋则“泰”,生意日息“剥”,一身有生意则一身泰,一家有生意则一家泰,天下有生意则天下泰。可以说,人以生存、生命、生活、生态等诸种“生机”和“意义”为根本。人之所以为人,正是人的善端之“生意”萌发、生长的结果。此可谓之“生意者”的人性论。
儒家观“生意”的传统源自孔孟荀,孔子的“逝者如斯”、“吾与点也”,孟子的“观水之澜”,荀子的“群生皆得其命”,《易》之“观我生”、“观其生”,以及《中庸》的“中和位育”,皆是生意之观。宋儒继承了孔孟荀的功夫精神,周敦颐“不除窗草观生意”,程颢则“爱养盆鱼识化机”,程颐感叹:“万物生意最可观”。二程弟子谢良佐以“生意”训“仁”,将周敦颐的“生,仁也”,和程颐的“生之性便是仁也”,一并开发出来。朱熹进一步发扬其“仁即生意”的观念,在后世儒学传统中代有传承。明代心学代表王阳明和湛若水也重视“生意观”,阳明以植树为喻,认为“致良知”就是“培其根本之生意”;湛若水则认为“良心”乃生意种子。在宋明儒学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双重影响下,“生意”和“做生意”由理而入俗,代指商业活动,类比买卖兴隆与草木生意盎然,财源滚滚如天地生机勃勃。于是在宋元明文学的《京本通俗小说》、《今古奇观》和《醒世恒言》等作品中“生意”和“做生意”被广泛使用,引申为经商。由此,儒学之“生意”演化出商业之“生意”。
儒学“生意观”之“生”渗透在不同维度的“意义世界”之中:天地和谐之“生态”的意义,创化繁衍的“生命”的意义,维持存有的“生存”的意义,经济日用的“生活”的意义,吐故纳新的“生长”的意义,以物生物的“生产”的意义等等,故而,“生意”也是诸种“生生”的“意义”。如果说从儒学的“生意”到商业的“生意”算是一种意义“坎陷”,那么商业的“生意”到儒学的“生意”则是一种意义“允升”。两种“生意”的“能指”相同,而“所指”迥异,从在理上是“曲通”,在事上却也可“直达”。正如阳明所言,“虽终日做买卖,不害其为圣贤”。
值得注意的是,儒家的“生意观”还暗含着“生意者”的人性假设。孟子的“仁者人也”在宋明的“仁即生意”的理学视野中成为人之所以为人的判断。朱子说:“‘仁’字有生意,是言人之生道也。”指出人的本质乃生生不息之道。仁作为生道,有层层的生意,可维护保障生存,可饶益滋润生活,可扩充涵养生命,可持续进化生态。故而,人以生意为本,生意日滋则“泰”,生意日息“剥”,一身有生意则一身泰,一家有生意则一家泰,天下有生意则天下泰。可以说,人以生存、生命、生活、生态等诸种“生机”和“意义”为根本。人之所以为人,正是人的善端之“生意”萌发、生长的结果。此可谓之“生意者”的人性论。
三、 商业儒学的生意观
基于儒学“生意观”和“生意者”假设,商业儒学中的“生意”并不止步于“经商”,而与儒学在“生意观”上耦合,在价值观上会通。商业的核心“生机”在商品流通,更在价值创造,商业中“生意”本质正体现在“价值”生生不息。正如《易》之“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体现“富有”和“日新”的“价值创造”,就是商业儒学的“生意”本义。
“仁义礼”三维一体的伦理结构是儒学的精神内核。商业儒学的生意观同样基于“仁义礼”结构,诠释出“价值创造”的主要机制,分别为:生意创发机制(仁能论),生意形成机制(创义论)、生意维护机制(礼养论),生意的补偿与评价机制(利三品、新外王)。
仁能论:仁是价值创造之德能和原力。
儒学不只是德性伦理,更是创造伦理。儒学的创造性最直接体现在“仁”的“创生”意蕴中。儒家的“仁”是仁与智一体的,有道德、情感、本体、能力多重属性,谭嗣同、钱穆、梁漱溟等近代儒家学者纷纷主张“仁”为“心力”与“心能””。现代新儒家更是从“创造”视角重建儒家的仁学,如熊十力的“生生不已”的存有观,方东美的“生命”与“创造”会通,张岱年的“‘生’即是创造”,都在凸显仁的“价值创造”之能。天地与人心一体之仁能向外扩展,自内在生意以发达于事业。商业儒学的“仁能论”认为“仁”是商业价值创造的核心“德能”和原力,故称为仁能为生意的创发机制。
创义论:以价值创造为宜,为责任,因创称义。
儒学不只是创造伦理,也是责任伦理。义者,宜也。儒学之“义”具有浓厚的责任伦理意蕴,主张内外责任的统一。商业经济的重要之“宜”就是“价值创造”的责任。生意当以义为质,信以成之。价值创造之“义”,可以生利,也能制利,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并重。同时也保障“价值创造”能超越等差之爱,体现“一视同仁”的普遍正当性。故此说,“创义论”是因价值创造之责任而称“义”,为生意形成机制。
礼养论:以礼作为保养仁义的功夫。
儒学还是一种关系伦理和生命伦理。儒学之“礼”反映了自我、及与家庭、与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机制和生意秩序。礼源于仁而依于义,反过来,礼能养仁而集义。“礼”不只能约束生意,更能维护和长养生意。荀子曰:“礼者,养也”。养即是“养正”和“正身”的功夫,能培养生意。礼之养,是养“形气神”的身体,更是养社会、自然的生态,立天地之序,奠生命之基。
“礼养论”强调“修养型”的商业文明,而非当今“消费型”的商业文明。消费主义的“生意”表面上繁荣了市场,实际上损耗了人类和自然的总体“生意”。消费主义主张消费最大化,而修养型商业强调生活质量,主张生意最优化。修养型商业重视礼以“正身”,把身体当作长养生命和生态的法器,而非消费的机器,时时处处修养“生意”,以道充身安和整体幸福为大富贵。
“利三品”和“新外王”是“生意”的补偿和评价机制。利三品,是借鉴儒学之“性三品”,将“利”分为上中下三品。价值按质量可分为“厚价值”、“薄价值”和“负价值”:上品之利的厚价值是“合义的价值”,即创造有意义的、可持续的、不以牺牲社会和自然生态为代价的价值,例如清洁能源;中品之利的薄价值是“不合义尚合法的价值”,是创造不可持续的、以损耗社会和自然生态为代价的价值,例如“巨无霸汉堡”;下品之利的负价值是“不合义且不合法的价值”,是以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严重损害个体、社会、自然生态的行为,例如“毒奶粉”。商业儒学的价值主张是以厚价值创造的上品之利为“义”。
“新外王”与“利三品”相关联,尝试打通儒家传统中“内圣”与“外王”在当代社会的隔阂。“新外王”是指在现代社会中创造厚价值的企业家可以获得“素封”之王。例如,日本企业家松下幸之助以其“素直”的生意和社会贡献而成就“经营之神”的美誉,其实质就是一种“新外王”。
商者乃仁业,良知即生意。在当代商业社会中,构建儒学与商业会通的“生意观”,发展可持续的修养型商业文明,是儒学现代转向和商业经济发展的共同需求。因此,商业儒学以“价值创造”为基础的生意观,有助于实现“正德、利用、厚生、惟和”的盛德大业。
参考文献:
1、 杜维明:《儒家的仁是普世价值》,《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年第 3 期。
2、 乌麦尔•哈克:《新商业文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年。
3、 成中英:《论儒学的真诚性与创发性——兼评当代儒学的“三偏”与“三正”》,《哲学研究》, 2016 年第 6 期。
4、 张舜清:《儒家“生”之伦理一种思想资源的意义》,《武汉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0 年第 4 期。
“仁义礼”三维一体的伦理结构是儒学的精神内核。商业儒学的生意观同样基于“仁义礼”结构,诠释出“价值创造”的主要机制,分别为:生意创发机制(仁能论),生意形成机制(创义论)、生意维护机制(礼养论),生意的补偿与评价机制(利三品、新外王)。
仁能论:仁是价值创造之德能和原力。
儒学不只是德性伦理,更是创造伦理。儒学的创造性最直接体现在“仁”的“创生”意蕴中。儒家的“仁”是仁与智一体的,有道德、情感、本体、能力多重属性,谭嗣同、钱穆、梁漱溟等近代儒家学者纷纷主张“仁”为“心力”与“心能””。现代新儒家更是从“创造”视角重建儒家的仁学,如熊十力的“生生不已”的存有观,方东美的“生命”与“创造”会通,张岱年的“‘生’即是创造”,都在凸显仁的“价值创造”之能。天地与人心一体之仁能向外扩展,自内在生意以发达于事业。商业儒学的“仁能论”认为“仁”是商业价值创造的核心“德能”和原力,故称为仁能为生意的创发机制。
创义论:以价值创造为宜,为责任,因创称义。
儒学不只是创造伦理,也是责任伦理。义者,宜也。儒学之“义”具有浓厚的责任伦理意蕴,主张内外责任的统一。商业经济的重要之“宜”就是“价值创造”的责任。生意当以义为质,信以成之。价值创造之“义”,可以生利,也能制利,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并重。同时也保障“价值创造”能超越等差之爱,体现“一视同仁”的普遍正当性。故此说,“创义论”是因价值创造之责任而称“义”,为生意形成机制。
礼养论:以礼作为保养仁义的功夫。
儒学还是一种关系伦理和生命伦理。儒学之“礼”反映了自我、及与家庭、与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机制和生意秩序。礼源于仁而依于义,反过来,礼能养仁而集义。“礼”不只能约束生意,更能维护和长养生意。荀子曰:“礼者,养也”。养即是“养正”和“正身”的功夫,能培养生意。礼之养,是养“形气神”的身体,更是养社会、自然的生态,立天地之序,奠生命之基。
“礼养论”强调“修养型”的商业文明,而非当今“消费型”的商业文明。消费主义的“生意”表面上繁荣了市场,实际上损耗了人类和自然的总体“生意”。消费主义主张消费最大化,而修养型商业强调生活质量,主张生意最优化。修养型商业重视礼以“正身”,把身体当作长养生命和生态的法器,而非消费的机器,时时处处修养“生意”,以道充身安和整体幸福为大富贵。
“利三品”和“新外王”是“生意”的补偿和评价机制。利三品,是借鉴儒学之“性三品”,将“利”分为上中下三品。价值按质量可分为“厚价值”、“薄价值”和“负价值”:上品之利的厚价值是“合义的价值”,即创造有意义的、可持续的、不以牺牲社会和自然生态为代价的价值,例如清洁能源;中品之利的薄价值是“不合义尚合法的价值”,是创造不可持续的、以损耗社会和自然生态为代价的价值,例如“巨无霸汉堡”;下品之利的负价值是“不合义且不合法的价值”,是以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严重损害个体、社会、自然生态的行为,例如“毒奶粉”。商业儒学的价值主张是以厚价值创造的上品之利为“义”。
“新外王”与“利三品”相关联,尝试打通儒家传统中“内圣”与“外王”在当代社会的隔阂。“新外王”是指在现代社会中创造厚价值的企业家可以获得“素封”之王。例如,日本企业家松下幸之助以其“素直”的生意和社会贡献而成就“经营之神”的美誉,其实质就是一种“新外王”。
商者乃仁业,良知即生意。在当代商业社会中,构建儒学与商业会通的“生意观”,发展可持续的修养型商业文明,是儒学现代转向和商业经济发展的共同需求。因此,商业儒学以“价值创造”为基础的生意观,有助于实现“正德、利用、厚生、惟和”的盛德大业。
参考文献:
1、 杜维明:《儒家的仁是普世价值》,《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年第 3 期。
2、 乌麦尔•哈克:《新商业文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年。
3、 成中英:《论儒学的真诚性与创发性——兼评当代儒学的“三偏”与“三正”》,《哲学研究》, 2016 年第 6 期。
4、 张舜清:《儒家“生”之伦理一种思想资源的意义》,《武汉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0 年第 4 期。